“区域临床检验结果互联互通标准规范研究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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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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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[http://www.moh.gov.cn/yzygj/s3593/201308/3f8e4ad3639b419595c310325b571fa3.shtml 国卫医发〔2013〕9号  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](来源: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;发布日期:2013年08月07日)
 
**[http://www.moh.gov.cn/yzygj/s3593/201308/3f8e4ad3639b419595c310325b571fa3.shtml 国卫医发〔2013〕9号  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](来源: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;发布日期:2013年08月07日)
 
::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,其中,临床体液、血液专业360项,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,临床免疫、血清学专业458项,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,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。本地下载[[:File:MOH20130807-ClinLabTestLists.xlsx|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]]
 
::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,其中,临床体液、血液专业360项,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,临床免疫、血清学专业458项,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,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。本地下载[[:File:MOH20130807-ClinLabTestLists.xlsx|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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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[http://www.nhfpc.gov.cn/zwgkzt/s9497/201406/8d083e62d3db4fda9fa30babab2e9de6.shtml WS 446-2014 居民健康档案医学检验项目常用代码](来源: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;发布日期:2014年06月20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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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该标准依据医学检验项目的检测物(成分)及其他相关属性,规定了我国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医学检验项目(实验室检查项目)的常用代码。 适用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医学检验项目的统一标识,并且适用于卫生领域实验室检查项目的表示、交换、识别和处理。
  
 
==法律法规==
 
==法律法规==

2016年6月28日 (二) 13:11的版本

2016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,其中包括在全国70%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。去年9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,建立分级诊疗制度,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,提高人民健康水平。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包括,整合共享检查检验等医疗资源,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,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、检查、住院等服务。由此可见,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已经刻不容缓。区域检验结果的互联互通是实现患者转检、转诊、转院的核心问题,也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问题之一。若连基础的检验结果都不能互认,现有的检验数据信息孤岛现象仍不能得以解决,互联互通则为空谈,分级诊疗也无从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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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

日程安排与会议纪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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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内容

课题产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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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
国务院

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
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,其中,临床体液、血液专业360项,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,临床免疫、血清学专业458项,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,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。本地下载2013年版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
该标准依据医学检验项目的检测物(成分)及其他相关属性,规定了我国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医学检验项目(实验室检查项目)的常用代码。 适用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医学检验项目的统一标识,并且适用于卫生领域实验室检查项目的表示、交换、识别和处理。

法律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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