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区域临床检验结果互联互通标准规范研究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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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[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5-09/05/content_10137.htm 国发〔2015〕5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]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5日) | *[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5-09/05/content_10137.htm 国发〔2015〕5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]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5日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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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[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5-09/05/content_10137.htm 国办发〔2016〕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]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6年06月21日) | *[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5-09/05/content_10137.htm 国办发〔2016〕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]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6年06月21日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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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8日 (二) 10:31的版本
2016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,其中包括在全国70%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。去年9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,建立分级诊疗制度,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,提高人民健康水平。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包括,整合共享检查检验等医疗资源,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,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、检查、住院等服务。由此可见,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已经刻不容缓。区域检验结果的互联互通是实现患者转检、转诊、转院的核心问题,也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问题之一。若连基础的检验结果都不能互认,现有的检验数据信息孤岛现象仍不能得以解决,互联互通则为空谈,分级诊疗也无从实现。
目录
基本情况
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
日程安排与会议纪要
工作文件
课题内容
课题产出
相关资源
政策文件
- 国发〔2015〕5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5日)
- 图解: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6日)
- 国办发〔2016〕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6年06月2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