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区域临床检验结果互联互通标准规范研究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来自HL7ChinaWiki
(→政策文件) |
(→相关标准) |
||
第15行: | 第15行: | ||
==法律法规== | ==法律法规== | ||
==相关标准== | ==相关标准== | ||
+ | ===语义标准=== | ||
*[[LOINC]] | *[[LOINC]] | ||
+ | ===内容/格式标准=== | ||
+ | *FHIR技术规范的现行版本:[http://www.HL7.org/fhir/ http://www.HL7.org/fhir/] | ||
+ | ===服务标准=== | ||
+ | ===安全/隐私标准=== | ||
+ | |||
==外部链接== | ==外部链接== | ||
==内部链接== | ==内部链接== | ||
[[Category:FHIR]][[Category:LOINC]] | [[Category:FHIR]][[Category:LOINC]] |
2016年6月28日 (二) 10:34的版本
2016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,其中包括在全国70%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。去年9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,建立分级诊疗制度,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,提高人民健康水平。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包括,整合共享检查检验等医疗资源,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,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、检查、住院等服务。由此可见,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已经刻不容缓。区域检验结果的互联互通是实现患者转检、转诊、转院的核心问题,也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问题之一。若连基础的检验结果都不能互认,现有的检验数据信息孤岛现象仍不能得以解决,互联互通则为空谈,分级诊疗也无从实现。
目录
基本情况
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
日程安排与会议纪要
工作文件
课题内容
课题产出
相关资源
政策文件
- 国发〔2015〕5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5日)
- 图解: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6日)
- 国办发〔2016〕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(来源:中国政府网;发布日期:2016年06月21日)
法律法规
相关标准
语义标准
内容/格式标准
- FHIR技术规范的现行版本:http://www.HL7.org/fhir/